
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3217 债券简称:富仕转债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价格自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2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富仕转债”,债券代码“123217”)当期转股价格的
将可能触发“富仕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敬请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2号),公
司已于2023年8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8月24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富仕转债”,债券代码“12321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即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9
年8月7日止。初始转股价格:41.77元/股。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40,100.00股后的101,290,80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剔除已回购股份
后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富仕转债”转股价格由初始转股价41.77元/
股调整为29.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富仕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剔除已回购股份1,179,800股后的141,271,0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富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9)。
“富仕转债”转股价格由29.54
元/股调整为29.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富仕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富仕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算。
(二)票面利率
“富仕转债”的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
三、本次预计触发“富仕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说明
自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2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富仕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8.44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富仕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并及时关
注公司后续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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